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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妖世录

「在荒野迷途中,黑夜迎上我。」—《冬天的囚犯》

......

......

拼命地奔跑逃命,不代表正跑向希望。奔跑时的呼啸让人会有种努力后便会成功的错觉,但有时人生是不幸的,因为这里没有公平。被追到的那刻,你会发现人性早已面目全非,一切阴暗毫无保留地揭开。

......

......

音乐声正从一间酒吧深处的传来,陪着转滚的电子吉他音和鼓声,站在门口外都能有所闻。

这是一条处于市内有名的酒吧街道,有着各式不同主题的酒吧云集于在这巴掌大的地方。每间酒吧哪怕是以不同的主题来吸引客户,这时的黄金时段,内里都满是男男女女的。或吸着白蒙蒙地烟气,呷着浓烈的纯酒,谈笑间肢体不断地触碰,**勾引都是这里的常戏。

在走近这间属于全市最大型酒吧的门口时,两个健壮结实的守门人以专业的微笑请来者进来。空调机凉飕飕的气流随之而扑来。里面没有充斥着腋窝子下的汗水道味儿或者是廉价刺鼻的香水混合着原本香喷喷的炸马铃薯味,但免不了有着每个酒吧均有的香烟和威士忌的气味,更能浓郁地闻到各色各样的花香水和高档古龙水味。这可能与这间酒吧的价位有关系,而对女士更是独特的折扣,或者她们从来没有付款的习惯,她们来的目的不正是为了这,每晚都是女士之夜,又或者她们根本没在意几个钱,机遇才是最重要的。

这里,只要有一身得体的衣服和名表,加上手上转动着一串代表不菲车轮的车钥,便能引起不少女士们的注意。当然有着讨好的外表,衣服下约隐约现的结实腹肌,絶定像蜜糖丢进了蜜蜂群里一样,不多时能被各种花香扑面的香水味,以及那些裸露的大腿和丰满的胸脯围着。

台上正有着一男一女的年青歌手演唱。

一般在这里驻场的都是职余乐手,渴望有一朝能被人发掘。他们正在对唱着一首外语歌(注1),也与原本低沉柔软浅浅吟唱的版本不同。

此时女声正唱到--

'It's a small crime'

'And I get no excuse’

(这是个小小的罪行,

而我却无任何籍口辩解)

......

声调一转,奋力地以极激烈的手法撕心裂肺般喊唱着,如同情人间决然分裂。

'And is that alright?'

(这样好吗?)

'Give my gun away when it's loaded'

(别这样给我一把上了膛的手枪)

......

虽然是合唱,一分也感不到情意绵绵,那可能是因本来的歌词有关,七宗罪已经不再足够,再加多二宗,要分手也好,偷情也好,倒与这里很是配合。

对于那些在舞池内扭动着身体的男男女女,台上到底唱着什么歌,歌音是否超群其实均只是次要。正如在舞池内跳得好不好根本不太重要,在酒精的熏染下只是为了把情绪逹至极致,让自己从内到外散发着颓靡的吸引力,那才迎来最后一步的更私密的事。

在摇摆舞曲,肌体上传来的温度相比下,也有些选择坐一旁自己喝着酒,那些的桌上通常早已经放了一个个的空杯或者是空樽,喝酒的速度远比喝白开水来得快。那类人多是靠喝酒打发寂寞得发疯时间。对他们而言,同样寂寞的人在一起,哪怕不能减少自我的寂寞感,多少起了慰籍作用。

自然,多数人还是寻乐为主。

「喂,阿生怎么了?」男人对着手机喊道,手却在身旁的女伴俏臀摸了一把。对方白了他一眼,顶着一对葡萄柚般大小的**扭着细腰走向酒吧台方向。

男人嘿嘿挑着眉,眼瞧着女伴到酒吧台边坐在高椅上向酒保要了一杯酒,而耳朵则贴着手机那头。

只是对方的答话让他很是不满意。

「什么?」他满心不快似地对手机的另一端吼道。

哪怕是在大街上,他那一声吼叫声会惹得路上行人纷纷注视。当然在里,任何人也不会注意到他的粗声大气。酒吧内摇滚的乐曲已经足以把一切的声音掩去了七七八八,人们都同样大吼大叫,甩甩头发,摇摇屁股,以此为乐趣,把白间所有工作时的烦恼都吼出去。

毕竟来这是为了花天酒地地找乐子厮混,才不像电影中会有着浪漫多情的萨克斯乐声,在柔和妩媚的灯光下惊鸿一瞥间发现暗角处会有着一位美貌的淑女以优雅的姿势夹起香烟轻吐起袅袅烟雾,偶而呷起色泽鲜艳的葡萄酒,更显唇如朱红,颜胜温玉,还能对答如流起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著作内容,或用不乏幽默的口敏来探讨弦理论。

可惜,那些并不存在于此以潮流作招览的酒吧。不管怎样地,男人的声线还是引起他的女伴注意。事实上,她的注意力一直没有离开他,但她的目光却停留在酒保熟练且令人目眩神迷的快速调酒动作上。

那个酒保年纪不大,不知是灯光的原故或是自身不见阳光,肤色很是苍白,可配上上唇留着的胡须,却显得略有帅气且侵略性。他正精准地混合着皮姆酒和琴酒的比例,一如平日的纯熟和从容。一杯平常的酒在他细长的指头下,成了视觉艺术,而对于她而言,艺术从来只是远观而已,只有生活质数才是真实的。

她一手托着下巴,看着酒杯内水晶净透的冰块,混合着清新的苹果块和橘色的酒液,色调很是诱人。嘴唇已经贴在薄薄的酒杯边沿上,很是享受地呷起一口。呷时不经意地伸出粉色的舌尖把本作装饰用的薄荷叶卷进嘴内,猩红鹦绿地很是相配。转眼绿叶不见了,在闪亮转动的灯光投射下,只留下唇上残余的水分,折射得更显湿润。

女人有一双修直而姣好腿形的长腿,坐在高椅上更是明显,正在用手指调皮地在贴身裙的边沿与美腿之间打起圈圈,无意间把裙边推上,露出更多的风光。

女人的身边有不少的人注意到了女人举动,投以暖味的视线,而作为男伴,他的目光自不然地也被吸引了过去,毫不掩饰地停留在搁在大腿上的纤细手指,反复审视良久。

渐渐地男人的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眉心开始拧紧,毫无必要地对着电话吼叫:「那你他妈的到地来不来?」事实上,灯光明明灭灭下男人的脸上没有太多的不愉快,大多数只是不耐烦,只是习惯性地用助语词而已,想尽快地结束这场对话。

对方不知说了什么,很快地得到了男人的同意,道:「行行行,下次你小子请客。」说完这句后按下键,挂了电话。转身即走向酒吧台女人的隔坐,而手垂于台下,搁在她腿上轻轻描摸着上面的质感,别过头对着女伴展现出一副笑意盈盈的神情。

过了不一会,男人的手已经搭在女人柔韧的腰肢上,女人成弧度的玉背靠在男人的怀里,秀发顺利成章地荡漾在对方的颈窝间,无骨似的柔软,哪不令男人留恋。在酒吧里的那些人都知道是能成事了,嗤的一声,不再多看这一对。

这时,一阵震动声由男人的大腿上传来,是裤袋内的手机在震动。

他的手机又响了,只是这里喧噪的喊叫夹着歌唱音乐干扰了电话的铃声。

男人开始时没有太多的为意,随手拿出了手机,昏暗的灯光下一直闪亮的屏幕很是显眼。看清了来电者的身份,立即让他从痴迷状态缓过来,猛地立起,对女伴使了眼色,往门口走了出去。

路上的人不多,但周围都能听到人声从各间的酒吧传来。马路上也有不少的出租车或者各式的车辆停泊,有些已经勾搭成双的,便搂搂抱抱地上了开来的车或者是的士,这样场面这一带的司机都早已见怪不怪了。也有几个东歪西倒地在路旁走着,有个长得还算不错的妞口中嚷嚷着“I am not **ing drunk!”(我他妈的没有醉!),还不断地指手画脚,一根纤长带着粗线形戒指手直点着旁边那人的鼻子。旁人忙哄着道:「好好好,你没醉,是我醉了,陪我回去好吧!」

这么快就喝醉,让他嗤笑了一声。又想这该不会是台湾妞?

那是一个台湾合作伙伴告诉他的,是对方在台湾夜场瞧见不少喝醉的,很有趣的是他们不一定会说自己的母语,反而会讲自己平时最不熟悉的语言,台湾人就会杂着台腔说起英文来。后来他留意了下还真是瞧到上次出去一起玩的港妞喝醉时用那说粤语的语调说普通话,嚷着「不要!没醉!」他想,要是有个老外懂得一两句普通话,醉了还真不准会说起普通话来。

只是那均与他无关,他还是先去应付好那个该死烦人的女人。

他很快地走到了一处较为僻静的巷子口旁,接起了电话。

还未待男人开口,手机的喇叭传来刺耳的吱吱声,惹得男人不由地把手机挪开了一些。从男人的动作可以知道对方正不停顿地以高声喋喋说道着。

「好了,知道了。」男人好不穿易插上一句话,脸色很是差劲,但说话的声量却没有刚才接第一个电话时那样大吼大叫,反而很是小声,却在嘴边扬起一角,牵动脸上的肌肉皱成不屑而厌烦的表情。

「行了,我知……」对方又是一句,再次阻止了男人的发话,男人又是一阵的沉默停顿,稍微地把手机的喇叭挪开。要是可以,男人恐怕是恨不得把手机掷得远远地。

「嗯……我没在干什么。」

「好好好,你先睡,我很快回来。」男人低声哄道。与他的语气相反的是他嘴角上扯出更深更是不屑的弧度。身体忠实地反映着内心的情绪,抖动着右脚,用着皮鞋跟不耐烦地拍打着地面。

「不…不,我怎么能现在到家来。」两人对话很是断续,又或者只有男人单方面地接收着讯息,不悦地支言而对。

「喂喂……去你的。」对方很明显地挂了他电话,男人又是骂了一句,「操你的,呸,谁要回家去操你!」表情极是厌弃,与对苍蝿老鼠之类无异。

男人微有恼怒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从衣袋内摸出一包香烟站在街角抽了起来。烟气没有如小说中袅袅飘起的优雅,人站在夜里的街道上倒有几分孤寂,只是一下刻,男人已吐出烟雾,把抽到一半的香烟掷在地上,硬生地把烟火用脚狠力地碾灭。

男人撇了下嘴,再次返回到酒吧内。

……

……

注1:《9 Crimes》,主唱Damien Rice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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